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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逃债的方法有哪些

来源:江西奉公法律咨询有限公司_江西法律咨询服务_南昌法律咨询服务_江西律师事务所_南昌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2023-07-11  作者:创始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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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是指欠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民商领域的一类债务人,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因某种原因拒绝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那么老赖逃债的方法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找大状小编为您解答。

脱壳逃债。

是指恶意侵犯债权人利益,通过公司分立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逃避债务并不能真正逃避债务。
企业分立有两种形式:新设立和衍生分立。
公司分立的法定程序是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经公司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最后,分立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同时向分立后设立的所有公司索赔债权。

合并逃债。
中国企业合并有购买合并、债务合并、行政合并、企业自愿合并、逐步合并和投资合并六种形式。

破产逃债。
是指债务人不依法破产、隐匿企业财产、造成资不抵债假象、达到免除债务目的的逃债方式。
《破产法》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必须是对破产财产有害的行为,即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必须是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一定期限内实施的行为。撤销权必须在审判中行使,撤销权的行使不以主观过错为条件。
撤销权由清算组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主要包括物权效力和债权效力。

证据灭失逃债。
票据损失是指票据持有人失去对票据的占有,主要有两种形式:票据损失、票据损失或盗窃。

利用时效逃债。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时效期间不行使其权利,即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丧失保护其权利的权利。
部分债务人利用债权人不懂法律的漏洞逃债。期限届满,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义务。

撞货逃债。
是指一些非法商人以合法的营业执照签订相关合同,并支付一定的定金。货物到达后,他们拒绝付款,直截了当。低价出售商品并非违法。

地方保护逃债。
司法审判中的地方保护主义逃避债务:受理案件的地方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做出了有利于地方利益保护的行为。地方法院故意忽视,长期拖延地方利益,为地方法院设置障碍,对地方法院施加压力。
行政执法机关地方保护主义逃债:部分政府领导同志明确指示肥水不流外人田,金融部门地方保护主义逃债,工商部门地方保护主义逃债。

乌龙合同逃债。
是指部分企业员工水平低,法律意识弱,不认真谨慎,签订合同时经常出现漏洞,被利用逃避债务。

回扣逃债。
是指利用怕对方举报而不敢追债的逃债方式。

假集体企业逃债。
是指持有集体企业营业执照,从事个人或私营经济活动的企业,即集体企业,实际上是个人或私营企业。
逃避国有税,相互推委逃债,假集体企业逃债主要有三种方式。

集资逃债。
是指债务人以欺骗手段向债权人借款,用资金偿还高息、挥霍、隐瞒、最终未偿还贷款的逃债方式。

劳务逃债。
指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不支付或少支付工资的行为。

失踪逃债。
债务人隐姓埋名,以假失踪逃避债务。

遗嘱逃债。
是指债务人利用遗嘱不合理分配财产和债务,使债权人无法向偿还能力较低的继承人追偿债务的行为。

继承逃债。
公民立遗嘱时忘记债务,遗嘱继承人借此逃债。
继承人只继承遗产,不继承债务。

赠与逃债。
债务人将财产免费赠与他人,转移资金逃避债务,逃避法院执行,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

以上是奉公总结的16种老赖逃债方式,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如需法律帮助,请到奉公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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